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》(国土资源部第39号)、《苏州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、拍卖暂行办法》,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,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四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挂牌出让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起报价组成
以上地块起报价包含毛地地价、地面建筑物拆迁安置补偿费、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。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挂牌竞价文件。
三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价出让受让对象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它组织,除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,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。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。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,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。
苏地2008-G-1号为政府建造的定销商品房用地,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,地块受让人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1、在苏州市区已注册的三级以上资质(含三级和暂定三级)的房地产开发企业;
2、在苏州市区已开发二个以上项目(含在建项目),近五年累计开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。
挂牌出让有关事项
1、挂牌时间和地点: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。
详细地址: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0813房间。
挂牌时间:2008年7月18日上午9点起至2008年8月6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内。
2、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:
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,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,持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(个人只须持身份证影印件),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报名应价,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,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(含起报价)。苏地2008-G-1号地块报名者,还须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10万平方米开发建筑面积证明。至应价截止时间,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,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。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,将于2008年8月7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。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,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,保证金不计利息。
3、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:
苏地2008-G-1号地块土地受让人的确定,采用设定最高报价,当挂牌竞价未到最高报价时,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;当挂牌竞价至最高报价时竞价主持人宣布不再继续竞价,在该地块原报名参与者都愿意接受最高报价的前提下,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该地块的受让人。苏地2008-G-1号地块设定最高报价的土地单价为2800元/平方米,总价为22000万元。
苏地2008-G-2号、苏地2008-G-3号和苏地2008-G-4号地块仍以最高报价者确定该地块的受让人。
4、本次挂牌地块的有关特别说明详见挂牌竞价文件。
苏地2008-G-1号为政府建造的定销商品房用地,为确保工程按期完成,地块受让人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1、在苏州市区已注册的三级以上资质(含三级和暂定三级)的房地产开发企业;
2、在苏州市区已开发二个以上项目(含在建项目),近五年累计开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。
挂牌出让有关事项
1、挂牌时间和地点:
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地点设在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。
详细地址:苏州市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0813房间。
挂牌时间:2008年7月18日上午9点起至2008年8月6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内。
2、挂牌竞价出让应价的方式和竞价时间:
有意受让国有建设用地者,可在本公告明确后的挂牌期间内,持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(个人只须持身份证影印件),到市土地储备中心地产经营科报名应价,并向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应价保证金,应价金额必须在公告的起报价以上(含起报价)。苏地2008-G-1号地块报名者,还须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以及10万平方米开发建筑面积证明。至应价截止时间,若仅有一意向受让人应价,该应价人即为受让人。若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应价的,将于2008年8月7日下午1点30分在干将西路980号地产大厦四楼拍卖大厅进行竞价。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应价保证金,在挂牌竞价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,保证金不计利息。
3、地块受让人的确定方式:
苏地2008-G-1号地块土地受让人的确定,采用设定最高报价,当挂牌竞价未到最高报价时,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人;当挂牌竞价至最高报价时竞价主持人宣布不再继续竞价,在该地块原报名参与者都愿意接受最高报价的前提下,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该地块的受让人。苏地2008-G-1号地块设定最高报价的土地单价为2800元/平方米,总价为22000万元。
苏地2008-G-2号、苏地2008-G-3号和苏地2008-G-4号地块仍以最高报价者确定该地块的受让人。
4、本次挂牌地块的有关特别说明详见挂牌竞价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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