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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:半年上未在廉租房住的须退租_房事纵横_全国新闻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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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:半年上未在廉租房住的须退租
编辑整理:淘屋网  发表日期:2007年4月12日   来源:新华网   

    新华网南昌4月11日专电(记者吴华国)江西在继续扩大廉租房覆盖面的同时,对其严格实行动态管理,“双困”家庭出现经济收入连续提高等5种情况必须退出保障范围。

    在廉租房方面,这个省现已完成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调查建档工作,按照“生活上享受低保”和“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方米”这两项标准,全省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“双困”户为50308户。其中,通过各种方式已落实住房保障的有25638户,占51%。根据规划,今年这个省还将有约5000户“双困”家庭入住廉租房,从而使全省廉租房覆盖面达到70%以上。

    这个省还明确,对已享受廉租房待遇的家庭的经济、人口、住房等情况进行动态复核,出现以下5种情况之一的必须退出保障范围:一是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、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;二是家庭人均收入连续12个月以上超出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;三是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,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房政策确定的标准;四是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、转租或用于其他经营行为,擅自改变廉租房用途;五是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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